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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之下,数字经济展现出巨大活力和韧性,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7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等13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活跃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
《意见》首次明确提出15种新业态新模式,对支持和鼓励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作出全面部署。
值得一提的是,新型个体经济将进一步降低个体经营者网络创业就业成本,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元化自主创业和兼职就业;大力发展微经济,鼓励“副业创新”,支持多元化网络社交、短视频平台有序发展,鼓励微创新、微应用、微产品、微电影等众创空间;引导“宅经济”合理发展,推动网络直播等新型服务方式规范健康发展;加强灵活就业劳动权益保障,探索多点实践,支持搭建灵活就业和“共享就业”服务平台,探索适应跨平台、多用人单位灵活就业的权益保障、社保等政策。
微商不断前行 但法律仍需规范
这是国家首次公开发声支持微商,而且是多部门联合表态。思步集团董事长吴照国感慨道:“微商终于得到国家层面的认可,被鄙视了七年。”不少微商人士也十分开心,表示“微商终于熬过来了”,“再也不用愁了”!
但对此也有不少人提出质疑,“有多少微商具备真正的科研生产和售后服务能力?”一位业内人士匿名指出,“除了诱人的模式,有保障的微商寥寥无几,有研发生产工厂的更是凤毛麟角。韭菜一波一波地收割,真正赚钱的基本上都是总代理,囤货的都在为这种商业模式交智商税。发展快不代表发展长远,虽然国家层面大力推广和扶持,但真正有这个硬实力的微商寥寥无几。”
确实,化妆品是当下最火爆的微商产品之一,其代理模式早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传统微商品牌基本都是以代理模式、多级分销为主,不少微商品牌也纷纷转型社交电商,其实大体规则和玩法和以前并无二致。
微商最受诟病的一点是,其利用社交平台微信作为交易平台,容易导致交易过程中出现交易主体难追溯、交易性质难确定等不可控的问题。
“《电子商务法》规定,所有电子平台交易均须登记,但‘小额’交易则无需登记,这让不少微商有机可乘。而且,微信交易目前也没有专门的规定来约束,导致微商目前问题层出不穷。”北京市律师协会电子商务法研究会会长仇宝昌说。此外,微信交易本质上是半封闭式的,与淘宝、京东的开放式点击购买方式不同。虽然部分微商可以利用电商平台、第三方APP或网络直播等手段辅助销售,但多数还是以简单的转账记录作为证据。
其次,品牌一旦被贴上“微商”的标签,仿佛就背负了原罪,培育出高端网络品牌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在人们的潜意识中,部分微信品牌会以“假洋品牌”造势,有的甚至会找“黑作坊”做代工。虽然在海外注册的公司、个体户不能再通过“海外委托”的方式注册国内非特产品,但多数会找有影响力的代工厂负责生产,提升品牌整体品质,但自主研发能力仍极为匮乏。即便营销势头持续,代工模式也难以同步提升。此外,微信销售既无流量成本,也无推广成本,利润甚至能达到电商的3倍以上,这也让不少从业者侧目。
但存在即合理,而且不得不承认微信品牌在私域营销领域做得特别好,也赢得了众多品牌和实体商家的模仿。
疫情期间实体经济受到重挫,不少商家通过微信朋友圈、社交团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有效解决了燃眉之急。这些方式已被证明是微商的“惯用伎俩”。“微商的本质和价值已经被新零售、电商平台取代。”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其实不管是电商、实体还是社交电商,都只是一种销售渠道,不能因为新兴渠道而否定产品或品牌本身,好的产品适合多元化的销售渠道。”
目前涉足微商的传统品牌不胜枚举,既有奥诗曼、易叶子等知名国产品牌,也有梵蜜琳、TST等微信本土品牌的崛起。这种品牌化发展也正在让这个圈子更加规范。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全民微商热情或将进一步发酵。微信应该加强对电商交易的规范与监管,也期待国家层面能将电商活动全面纳入法律调整的轨道,出台微商交易的专门法律。
直播带货纳入正规军,短视频平台再度崛起
无论是支持直播带货、鼓励副业创新,还是保障多雇主、跨平台灵活就业的权益,这意味着国家层面在呼吁人们更多地投入数字经济。
直播带货并不是一个新鲜名词,也是从社交平台演化而来的交易模式,近两年发展成为电商新风尚。
据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直播电商行业总规模达4338亿元。今年,在李佳琦、薇娅、辛巴等的加持下,直播电商迎来了高潮,李湘、王祖蓝等一众演艺明星的加入,进一步引发关注。2020年第一季度,“宅经济”受疫情影响越来越大,直播成为突破疫情的利器。当时,不少明星档期被取消,陈赫、刘涛、罗永浩等纷纷退出舞台,让淘宝、抖音等平台的直播带货盛行。2020年的直播热潮也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据商务部统计,仅今年第一季度,电商直播就超过400万场!
7月6日,人社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向社会公布了一些从职业发展中衍生出来的新工种,如在网络营销师职业中增设了“直播销售员”,而人们所熟知的“电商主播”、“带货网红”也被赋予了正式的职业称号。同时,教育部进一步明确了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相关指标含义,将开设网络店铺明确归类为“个体经营”,将公众号博主、电竞工作者等明确归类为“自由职业者”。
直播行业也确实扩大了就业。据招聘网站统计,春节后复工一个月内,企业整体招聘岗位数量和招聘人数均出现两位数下降,但直播相关岗位同比增长83.95%,招聘人数同比增长132.55%。除了全职岗位招聘增加外,相关兼职岗位同比增长166.09%。浙西某小镇电商公司HR告诉记者,他们招聘的抖音主播月薪都在1万-1.5万以上,上夜班的兼职主播也能达到很高的薪资水平!
直播已成为电商标配,新个体经济的兴起再次印证了数字经济的重要性,抖音、快手等平台或将成为“副业创新”的最佳阵地。
不过直播并非电商的专利,除了淘宝直播、抖音、快手短视频直播,基于微信的私域直播也在美妆实体零售领域迅速发酵。王香婷、伊莎等美妆连锁店创始人亲自上阵直播,推广产品。各大连锁店的BA也开始接受培训当主播,在微信社区或微商城等平台通过私域直播完成交易。这和微商的私域模式类似,标准化也势在必行。
不管怎样,是时候考虑给自己开个Offer了,摆个地摊、做微商、做直播、拍短视频……创业形式不限,但零售本质还是要坚守的。
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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