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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罗莎莎
本报记者:许文杰 华子成
随着数字经济和网络自媒体的发展,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网络账号的功能不断拓展,并依托网络平台形成了新的商业盈利模式,其财产价值属性日益凸显,该类财产的归属及价值问题逐渐进入公众视野。近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成功解决了夫妻一方注册、运营的抖音、快手自媒体账号的归属及价值分割问题。
法院查明,5年前,谢某找到一个以分享日常生活内容为主的快手账号,并对视频中帅气、幽默、有才华的男主角陈某一见钟情。两人从网恋到见面,最后登记结婚。婚后,陈某注册了同名抖音账号。网络自媒体生意日渐红火,粉丝迅速增长至300余万。运营短视频自媒体账号成为两人的主要收入来源。
但婚后,谢某与陈某不断猜疑、争吵,最终感情破裂。谢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并分割包括自媒体账号在内的财产。
庭审中,陈某辩称自己同意谢某离婚,但主张两个短视频账号属于个人财产,不应分割。陈某认为,两个短视频账号具有个人属性,不可分割,账号均由其实名注册认证,且短视频账号内容的策划、维护、运营、拍摄、设计等均由其负责,因此属于个人财产,谢某从未参与运营,应属其所有。而且,因离婚纠纷,他本人也无心运营、维护自媒体账号,已停止更新账号一年多,未来是否继续运营也存在不确定性,因此,账号已不具备财产价值。
法院认为,涉案抖音账号为夫妻婚后注册,快手账号的粉丝量也是在婚姻关系存续过程中发展积累的,两个自媒体账号的粉丝量均达到一定数量,并能获得广告收入、平台流量收入等,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具有财产属性,其财产权及收益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考虑到两个自媒体账号的注册和运营均由陈某独自承担,且个人属性较强,因此,在财产分割时,采取将账号定为陈某独有财产、由陈某给予谢某一定经济补偿的方式更为适宜。至于两个账号的具体价值,双方可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据此出具调解书:确认原告谢某与被告陈某离婚,涉案抖音、快手账号归被告陈某所有,陈某应向谢某额外赔偿6.6万元。
自媒体账号的细分需要考虑到个人属性
法官在庭审后表示,现在是互联网和数字经济时代,出现了多种与实物财产具有同等财产价值的网络虚拟财产,如网络游戏账号、自媒体账号、电子宠物、虚拟货币等。与此同时,涉及网络虚拟财产分割的离婚纠纷也不断涌现,这也成为家庭法官必须明确裁判规则的新型问题。由于虚拟财产的界定、价值、归属等都是新生事物,处于不断变化发展的状态,有赖后续立法和司法实践不断完善和规范。
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可以带来非常丰厚的现实经济价值。拥有大量粉丝和读者的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快手号等自媒体账号,可以通过平台流量收入、广告流量、直播带货提成、接受打赏等方式产生实际的经济收益。自媒体账号虽然由个人注册和运营,但由于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不容否认。
同时,自媒体账号的运营往往具有很强的个人属性,其价值依赖于运营者自身的策划、编辑、表演、创意以及市场偏好。为不降低账号价值,离婚分割财产时,宜采用账号归注册人和实际运营人所有,实际运营人向对方进行补偿的方案。同时,由于自媒体的经济价值往往取决于运营者自身的运营能力和市场状况,相关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处于不确定状态。
本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通过自行协商确定涉案自媒体账号价值,快速顺利解决了一起新型离婚夫妻自媒体账号分割纠纷。《国家网络安全法》第24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服务。在用户实名制背景下,账号的个人属性十分明显。在“全民上网”时代,如何审慎判断此类兼具人身属性和财产属性的自媒体账号价值,公正合理地处理此类新型家庭纠纷,是摆在家庭法官面前的新课题。
法官提醒,若夫妻双方无法就该类账号的价值达成一致,法院可以委托专业的资产评估公司对涉案自媒体账号进行评估。实践中,影响自媒体账号价值的因素可能包括:自媒体账号的粉丝数量、互动率、行业影响力、是否有品牌合作、过往同类账号的交易价格等。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依法确定自媒体账号的财产价值。(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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